一天前,托马斯·韦恩先生交给他一项重要任务——找到躲进下水道的杀|手鳄, 将它带回来。
尼格玛智慧的大脑飞速运转,他开始调查,已知要找的家伙是个人形鳄鱼——认真的吗?而根据他搜集的信息,最近哥谭的这几条街发生了居民养的鸡消失的案件。
综合所有消息,他找到了这个下水井口。他看着那个井盖, 深吸了几口气。
“加油!爱德华!这次机会这么难得,你必须把握住!”他给自己鼓劲。终于伸手去打开井盖, 钻了下去。
杀|手鳄——现在他还叫韦伦·琼斯, 正郁闷地试图点火, 他旁边有只被勉强拔了毛的鸡。
他也不想去偷鸡的,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——他一点也不喜欢吃生食, 但是在他饿极了的时候就会脑子下线, 兽性本能占据上风, 然后就会开始一口把鸡给吞了。
要是有头牛或者猪大概也会被他笑纳, 但可惜哥谭东区的人均生存空间还不足以让他们去养这些大型动物。
然后韦伦恢复理智后, 就会开始呸呸呸吐毛。他深刻地感觉自己生活是如此悲惨。
所以他现在在试图烤鸡,即使是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,也要保持一点身为人类的尊严。
绝不是因为烤鸡更香。
下水道太潮了,韦伦几次试图点火结果都熄灭了, 他烦躁地挠头,想到烤鸡又决定再试试。
终于,他看到眼前的木头上燃起一个火星,他呼呼吹着气,试图让那个小火星茁壮成长。就在这时,一个东西惨叫着从天而降,直直砸在了旁边的水道里,激起的水流扑打在木头堆上。
那个火星消失了。
那个火星,那个人类文明的象征,那个韦伦细心呵护的产物,那个黑暗中的光明,就这么残忍地、无情地,被扼杀在了它的襁褓之中!!!
韦伦勃然大怒,他刷地起身,看向那个掉下来的东西。他一定要让这玩意儿——不管是什么东西,付出代价!
那团东西动了动,哦,那是个人,韦伦顿时心生警惕。
然后那人抬起头,举起手电四处摸索着,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眼镜。但是那副眼镜已经破得像是被韦伦坐上去了似的。那人发出了声痛苦的呻吟。
韦伦就冷冰冰瞪着这人,看着他在水里哼哼唧唧,嘴里抱怨不停,“哦我的腿,”“我的肋骨!”“天呐我的腰!”
终于这家伙决定撑起身体,从水里站起来,韦伦看这家伙是个很瘦削的苍白的男人,穿了身西装,但是那西装已经被污水弄得不成样子。
哦,是个乞丐,来下水道讨生活?韦伦认为自己发现了真相,但是无论是谁,也不能杀死他的火苗!它才那么小!
他于是露出自己最凶恶的表情,张开血盆大口对准那个人。
可怜的爱德华·尼格玛,他强忍着不适,钻进了哥谭的下水道。哥谭的下水道系统极其复杂,即便尼格玛在来之前研究过了规划图,仍旧在不久后就迷路了。
他一路上遇到过在下水道中居住的流浪汉,也是从他们那儿得到了韦伦的线索。这当然不是因为下水道的居民有多友好善良,乐于助人,而是因为尼格玛使用了现代化说服法,指他身上有把45 acp口径的1911手枪。
而在经过漫长的搜查、碰壁、再搜查后,他终于确定了韦伦·琼斯这条大鳄鱼的所在地。
然后他就在攀爬管道时一脚踩空,直接掉进了水里。所幸是这截竖直管道不算高,尼格玛只是麻了一会儿,便努力站起了身。
甫一站起身,他就闻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。在下水道这些天,他感觉自己已经脏了,连鼻子都被下水道的味儿浸透了,但是这股味怎么说呢,像他现在脚上被水浸透捂了好几天的鞋,被放入罐子腌制了之后的味道。
尼格玛本能地捂住鼻子,然后他才有心情看清自已眼前的东西,手电光照出的赫然是张血盆大口。
“哦,天呐。”他喃喃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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